国家统计局: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 加强统计执法力度

2017-03-16 12:38:0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4日电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14日在谈及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意见措施时指出,要健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等,此外还要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等。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盛来运介绍2017年1-2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3月1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出席会议。 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3月1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出席会议。 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

有记者提问,去年深改组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请介绍一下具体如何落实。

盛来运指出,首先,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是去年10月11日中央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现在中办和国办已经以内部通知的形式下发各地执行,这本身就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

意见所提出的指导原则,包括一些大的方针的安排,是统计改革与发展的基本遵循,也为今后如何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如何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指明了方向。所以,整个统计系统现在正在深入学习,正在逐条贯彻落实基本要求。

盛来运称,意见里面涉及的措施有很多,每一条都很实,含金量很高。从大的方面来讲,主要有六个方面,他概括成“三健全、三加强”。

“三健全”:首先,意见提出要健全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不仅是对统计系统干部提要求,也要加强地方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提出更高的要求,要防止干扰统计人员独立上报、独立调查权力的实施,而且要实行一票否决,要净化统计外部环境。

第二,要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协调地方统计工作的能力,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防止统计弄虚作假。

第三,要健全数据质量的责任制。

“三加强”:第一,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经中央批准,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统计局成立了统计执法检查局。要加大对各地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力争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相关实施制度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如果企业上报数据中间弄虚作假,就要将这个企业拉入黑名单进行曝光,相关的部委会对不诚实的企业进行惩处。

第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是对统计系统的。要把反对统计弄虚作假、防止统计弄虚作假的责任纳入依法行政的范畴,加强管理。

第三,加强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来的国民经济统一核算制度,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推进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这几大制度改革的方案要尽快推出、加以落实。同时要加快新经济统计制度的建立。还要继续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来提高统计生产力,变革统计生产流程,提高统计效率,提高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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