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小哥见义勇为反被索赔两千元 谁又在打击“稀有的热心人”
跑腿小哥见义勇为却被索赔2000元?这背后是谁在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8月6号晚上十点多,UU跑腿师傅小杨骑电动车经过姚寨路和黄河路交叉口东北角时,听到一阵哭喊。七夕节的前一晚看到这一幕,小杨还以为是小情侣吵架,可接下来女孩的举动告诉他,事情并不简单。得知是女孩手机被偷了,热心的小杨赶紧让她坐上车,二话不说就追了上去,追到东明路和纬五路交叉口东南角时,小杨瞅准机会出手了!小杨骑车撞倒了骑电动车逆行逃跑的小偷的时候,小偷的车剐蹭到了旁边的一辆白色轿车。
很快,交警和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民警都赶到了现场,涉嫌扒窃的嫌疑人也已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第三看守所。小偷被抓住了,女孩的手机也被追回来了,事情也算是“大圆满”了,可让小杨万万没想到的是,“麻烦”又找上门了——被剐蹭车主找他索赔2000元。
于是,无辜被索赔的小杨委屈:见义勇为怎么反被索赔了?无辜被偷手机的女孩委屈:赔偿的钱比手机都贵,没法帮他赔啊!无辜被剐蹭车辆的车主也委屈:我车被剐了就没人管了?
在已有交警、民警介入的情况下,还会让三个无辜的人去协商赔偿问题!这是怎样的一个咄咄怪事!
笔者查阅了《民法总则》与《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律师说法,见义勇为而使自己受到损害时,应有侵害人(本案的小偷)承担主要责任,受益人(本案女孩)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更何况,小偷还是逆行逃窜。
所以这件事的赔偿逻辑是非常清晰的,那私家车主为什么会找到跑腿小哥让他进行赔偿呢?原来,在案发当天,交警认为此案涉及到偷盗,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所以认为应该由派出所进行处理。但是派出所认为自己只能处理偷盗案件,交通事故应该由交警负责。如此两边一推诿,就把跑腿小哥推入了进退两难之中。
所以说来说去,就是缺少了一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一些执法人员眼里或许是小事,但是对于切身经历其中的当事人,却是天大的事,不然这个微信名“真善美”的淳朴跑腿小哥、不然这个堂堂的七尺男儿,也不至于在镜头前委屈流泪!
如果交警与民警有一方能给出准确说法,或者双方有个及时沟通,就不会让三个无辜的人协商赔偿。
见义勇为是人性良知的体现,是在丰沛的社会良善土壤中孕育而出的。但是近年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案例不断,从南京彭宇案,到江苏男子见义勇为被索赔60万……一个个寒心案例,已经严重伤害了国人见义勇为的信心与热情。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基层执法人员更应该拿出态度、拿出行动,用执法结果来引导社会风尚,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最大程度的维护好见义勇为者的权益!